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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11-24 来源:中碳协(湖北)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量:
根据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》,控排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编制上一年度碳排放报告,并于每年4月30日前提交核查报告。目前,上海仍处在企业提交排放报告的最后阶段中,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,目前大部分企业已经完成了报告的提交。去年,上海191家控排企业全部按时完成了排放报告的提交,为后期的100%履约率打下了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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